114年起,請自備個人衛生用品
(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梳子、浴帽)
公告【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】法規
1. 環保新作法:4小瓶以大代小、6小品自備環保 為了推動環保,旅宿業將採取新的供應模式。
- 盥洗沐浴用品: 將以「大容量」取代傳統的小包裝或小瓶裝。
- 個人衛生用品: 業者將提供自備價差或優惠,以鼓勵消費者自備。
2. 業者新管制重點(自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) 從 114 年(2025年)元旦起,將實施以下管制措施:
- 小瓶裝 OUT: 業者不提供小於 180ml 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(包含: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沐浴乳、乳液)。
- 需要再取用,減少浪費: 業者不主動陳列個人衛生用品(包含: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)。
- 例外狀況:客房外之附屬或服務設施(如 SPA、游泳池等)則不在此限。
3. 管制對象與罰則 本法規主要管制 2 大行業、4 大對象:
- 旅宿業: 包含觀光旅館、旅館、民宿。
- 其他住宿業: 包含露營地及休旅車營地。
若業者違反上述規定,將處新臺幣 1,200 至 6,000 元罰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