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【土水防治股】
主要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業務。
  1. 辦理本市土壤及地下水定期監測及污染調查、查證相關業務。
  2. 辦理本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及監督相關業務,如:污染場址列管情形公告、列管場址污染改善計畫書、定期成果報告審查、列管場址定期巡查、列管場址污染改善完成後驗證。
  3. 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與相關法令教育課程或訓練法規宣導。
  4. 辦理本市地下儲槽系統土壤及地下水查核管制與申報資料審核作業。
  5. 土污法第八條、第九條列管事業提報資料審查及輔導查核作業。
  6.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民眾陳情或緊急事件應變處理。


【非法棄置管理股】
主要辦理非法棄置場址管理及應變業務。
  1. 規劃本市非法棄置廢棄物管理策略及教育宣導。
  2. 辦理重大棄置廢棄物案件查處、代清理、求償作業,以及場址通報管制(場址通報查察、登錄、阻隔及隔離作業、研判並啟動緊急應變必要措施),釐清清理責任(追查污染行為人及證據保全、釐清清理義務人、作成行政罰處分),調查棄置場址(判定廢棄物種類、數量、有害特性及分布情形,評估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方式),辦理清理作業(作成限期清理之行政處分、監督清理作業、執行代清理作業)與求償作業(含債權保全、強制執行作業、調查財產所得、假扣押、假處分作業、再移送作業)。
  3. 執行列管棄置場址巡查。
  4. 規劃責任區巡查作業機制及辦理責任區巡查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