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廟會活動鞭炮噪音管制方式

114-10-10 瀏覽數:109
噪音
有關民俗活動或廟會活動燃放爆竹,嚴重影響居家環境安寧之情形,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:臺南市各類管制區內,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時段;並依同法第23條規定,如違反噪音管制法,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
倘台端發現超過法定時間仍有噪音之情事,24小時均可撥打本局陳情專線環保服務中心電話(080-0066666 或 06-6572813),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稽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