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延續114年校園淨零綠生活推廣活動,並鼓勵轄內大專院校積極參與淨零綠生活有關之環境教育計畫,特擴大辦理旨揭計畫,以精進大專校園綠生活作為。讓學生將理念轉化為行動力,予以貫徹實踐,向2050淨零碳排之目標邁進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。
三、參加對象:本市大專院校系所或社團。
四、計畫申請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五、計畫辦理期程:自核准日起至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止
六、計畫申請方式:申請計畫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以郵遞方式(以郵戳為憑)或專人送達本局(701044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),並於封面註明為「115年度臺南市學校社團淨零綠生活推廣計畫」。
七、申請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行動方案計畫書、支出費用明細表、授權書。
八、計畫評選方式:採委員評選作業方式辦理,擇優挑選至少10案執行,每案核定經費上限為 10 萬元。
九、行動方案重要期程、執行方法、評選標準、相關經費使用規定、核銷方式及成果報告,詳閱公告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