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議員質詢烏樹林風災廢棄物暫置場破碎去化問題,環保局強調,目前烏樹林風災廢棄物區分為營建土石磚瓦、樹枝及綜合家具類,從破碎、裝料、過磅至車輛出場各階段,監督單位均全程監督,篩分處理均依合約嚴格要求,並由環保局及專案監督廠商即時管控,杜絕違規情事發生。
環保局表示,災後復原產生的土石及磚瓦,處理方式係參考高雄港收容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作業規定,以及臺南市政府再利用物料後端運送及低窪地回填作業審查要點,規定須破碎至10公分(含)以下。烏樹林案目前由廠商將破碎機出料口孔徑設定為7公分,以確保破碎後的磚瓦粒徑符合契約規範,均小於10公分。
環保局進一步指出,監督單位每日均在場會同廠商至堆置區取樣做粒徑尺寸檢測,現場B5類混凝土塊及磚塊破碎後,會取樣進行粒徑檢測,每5,000公噸以10×10公分篩網辦理過篩檢驗,通過率均達95%以上。另針對雜質率檢測,每2,000公噸至少檢測1次,結果均低於2%。另為避免目視仍可見少數雜質,環保局加強派員每日進暫置場及後端土資場督導落實撿拾,避免影響觀瞻。
此外,自裝料、過磅至車輛出場各階段,監督單位均全程監督,確認運出物料皆為檢測合格料源,並逐車核對國土管理署土石方運送證明文件,建立清運作業監督紀錄,落實源頭管理與流向追蹤機制,確保去化作業符合相關規範,全程分層把關監督,杜絕違規情事發生。